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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诚信 • 我吉祥”工程
信用监管分被扣 “主体自治”可修复
执法队员向商户讲解如何修复信用分。
先打开“浙里办”App,点击“生活服务”,再进入“义信通”一网通管主体自治模块,紧接着针对自主学习、在线考试、自检自查等内容展开操作……6月15日,在北苑街道畈东小区经营早餐生意的张先生开始了这几天的“必修课”,目的是为了修复个人的信用监管分。
几天前,在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专项检查中,市执法局北苑大队执法队员发现张先生经营的早餐店将一次性筷子、塑料袋、餐巾纸与餐厨垃圾混投,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执法队员登录执法通“掌上执法”App系统,对照垃圾分类检查表单,勾选异常选项,上传现场照片,固定证据,并由张先生和检查人员分别签名确认,完成了此次检查。
鉴于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执法队员根据《义乌市信用监管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相应扣除张先生信用监管分3分。据了解,在此次专项任务中,北苑大队共对辖区内700余家小餐饮店开展垃圾分类检查,其中约有15%的商家存在生活垃圾未分类的情况。
“信用监管分就像驾照,实行的是12分制管理,一年内累计计分达12分的,将扣除个人信用分2分。”执法队员表示,在日常执法监管中,扣分不是真正的目的,更重要的是通过挂钩信用机制实现商户自主自治,以他律促自律。“被扣除信用分的商户也不用紧张,可以通过自主学习、在线考试、自检自查等方式,完成信用监管分的修复。”
据介绍,在以往的执法监管中,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执法队员大多以劝导为主,主体违法成本较低导致执法监管效果大打折扣。随着“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执法队员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可以将主体的信用评价嵌套至执法全过程。其中,对于市场主体情节轻微、纠正及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尚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行为,予以扣除相应的信用监管分,并实行差异化管理,信用监管分扣分严重的将适当提高抽查比例,予以重点监管。
接下来,市执法局将进一步倡导“商家自治”的监管理念,并引导商家在自治平台完成电子门前五包承诺书的签订,督促其自觉依法依规文明有序经营,努力形成商家自治、相互监督、互惠共赢的良好社会氛围。(金思思 林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