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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播报
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补(换)结婚证
我市启动镇街巡回补证工作
5月24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在佛堂镇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临时巡回点,为佛堂镇群众免费补发婚姻登记证,实现在群众“家门口”现场办公的“一站式”服务。
“以前办的结婚证,都是手写证书,现在电子联网了,一直想换证却没时间换,今天在家门口就能把证办好,既省时又省钱。”
“以为补领结婚证要跑到城里,没想到可以直接在镇里办理,真方便。”前来补领结婚证的群众纷纷称赞,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据悉,为解决早年婚姻登记历史档案遗失、档案数据信息不全等问题,深化婚姻登记数字化改革,今年年初,我市发布《义乌市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和补办结婚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按照数字赋能、整体智治、高效协同、便民利民的要求,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按照“能补尽补”原则,在全市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工作,通过在全市各镇街设立临时巡回点,由婚姻登记中心、各镇街的工作人员组成补证小组,将婚姻登记窗口搬到了百姓家门口。
“通过前期“线上+线下”宣传和发动,需补(换)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双方在现场,经过初审、受理、审查和准予登记基本流程后,当天为近70对市民补发了结婚证。”市婚姻登记中心主任龚君婷说,接下来将陆续在其他镇街设立临时巡回点,为群众提供免费拍照服务,力争在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群众以前在乡镇(街道)办理婚姻登记的补证工作。
龚君婷介绍,2004年4月1日前在乡镇(街道)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且未到省内民政部门补领过婚姻登记证的;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件号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的;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身份证号码缺失、信息不准,姓名同音不同字,出生年月用农历登记,与当事人所持证件不一致等情况),建议补领婚姻登记证。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建议补办结婚证。
需要提醒的是,夫妻双方共同前往临时巡回点补证时,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原婚姻登记证,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市民需到市婚姻登记中心补办结婚证。(余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