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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播报
交警部门曝光斑马线前未礼让车辆
在宾王路银都酒店路段,一辆蓝色小轿车行经斑马线时未礼让过街的行人;在城北路上洪村路段,一辆厢式货车径直横穿斑马线而未礼让行人……近日,交警部门在“义乌交警”微信公众号对部分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警醒广大驾驶人在行车时要遵守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交通规则。
近年来,市交警大队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等交通文明整治行动,如今,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在义乌街头,我们明显感受到斑马线上礼让行人的驾驶人越来越多,但还有一些驾驶员未能做到文明礼让。对于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5项规定,对驾驶员处100元罚款,记3分。
交警表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礼让,待行人通过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斑马线,也就是说,遇到斑马线前有行人通过时,应该“车从人后过”,但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在行经路口人行横道线时,都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车让人,人快行”。(王佳丽)